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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一驾照考试新政策是真的吗

摘要: 十月一号驾驶证新规定是真的吗? 是真的。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 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突出安全文明...

十月一号驾驶证新规定是真的吗?

是真的。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突出安全文明行车、典型违法行为认知等内容的考核,许多考试项目增加时间限制,直接评判为不合格的驾驶操作也增多了。

在具体改革细节上,最主要的变化是对一些考试项目增加了时间限制。

科目二的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此前的标准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范,但新的标准却明确了完成操作的时间限制。其中倒车入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210秒,侧方停车完成时间不能超过90秒,一旦超出时间即判为不合格。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同样有多项操作增加了时间限制。比如绿灯亮起后的车辆起步,原本并无时间限制,但新标准明确规定“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直接评判为不合格;在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时,此前的标准要求必须打转向灯,没有打转向灯的扣10分,但在新的标准中,此项要求更为严格,不打转向灯的直接不合格;打了转向灯但时间未满3秒就转向的也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中,新增了超车项目,评判标准中,增加了与安全文明行车相关评判,如通过路口,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驾考新规2022年10月份新政策

2022年考驾照的新规如下:

1、放宽了驾考的年龄,以前是规定在70周岁以下才可以考驾照,新规规定70周岁以上,只有符合条件,经过评估之后还可以申请驾照。

2、增驾时间间隔的缩短,已经有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如果不存在相应记分周期满分的情况下,申领大型客车驾驶证的时间由五年缩短为三年,申请增驾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的情况,由原来的三年缩短为两年。

3、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

4、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方便群众驾车出行。

5、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6、考虑到一些群众由于平时学习工作较忙,不能在2年内完成培训和考试,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学习,参加考试。

7、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

8、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业务。

考驾照的流程

1、报名提交资料,大概一个星期左右车管所出流水号。

2、出了流水号表示车管所已经受理成功,就可以上理论课了,这个时间差不多是一周。

3、上理论课是一天时间,上午中午下午三个时间段采集指纹3次,缺一不可。

4、上完理论课就可以约考科目一了,一般两个星期就可以考科目一。

5、科目一通过后,就可以开始练习科目二,按部就班修满学分参加科目二、科目三路考和理论考了。

2020年10月驾照新规定是什么?

2020年10月驾照新规定是:1、一证通考:仅限于小型汽车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2、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如果居住地发生变更,去往外地工作的,可以直接到所在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变更考试地,之前已通过的科目考试依然有效;3、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还没学车的蒙城人这下要哭了!驾考新规10月1日起实施,难度大升级!

所有想学车的人注意啦!

留给你们顺利通过驾考的时间,

可能只剩一个半月了...

因为,十月以后你可能会哭着说:

教练...求你...我想要驾照

    近日,

公安部交管局科研所官方微信发布消息,

新修订的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

(GA 1026)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详细规定了新的驾考评判标准。

其中许多考试项目增加了时间限制,

直接评判不合格的操作也有所增多 。

也就意味着,10月1日后,想通过驾考更难了。

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有哪些变化

新的驾考标准调整了理论考试的试题内容和比例,更加突出安全文明行车、典型违法行为认知等内容的考核,考试内容更加贴近实用。

根据梳理其中最主要的变化首先表现在对于 一些考试项目增加了时间限制 。

比如,科目二的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此前的标准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范,但新的标准却明确了完成操作的时间限制。其中 倒车入库完成时间不能超过210秒,侧方停车完成时间不能超过90秒,一旦超出时间即判为不合格。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同样有多项操作增加了时间限制 。比如,绿灯亮起后的车辆起步,原本并无时间限制,但新标准明确规定 “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 直接评判为不合格。

   

在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操作,此前的标准要求必须打转向灯,没有打转向灯的扣10分。但在新的标准中,此项要求更为严格, 不打转向灯的直接不合格。打了转向灯但时间未满3秒就转向的直接不合格。

   

记者梳理发现,新的评判标准对于很多项目的规定的都更为详细,更贴近实际道路驾驶技能的考核。

比如科目二 直角拐弯项目 ,此前的规范是:驾驶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拐弯一次通过,中途不得停车,车轮不得碰轧车道边线。新的标准则在此基础上要求 “ 应开启转向灯,完成转弯后关闭转向灯。”

科目三“起步”项目中,规定“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直接不合格; 变更车道时 ,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厘米的,不合格。

除此之外,新的考试标准也更加注重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比如, 科三考试就明确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直接不合格。

在通过斑马线和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项目中, 明确不按规定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 动车的,不合格。

(红色为新增或修改内容)

以下为科目三评判标准

主要变化见黄色标注文字

通用评判: 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a)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b)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c)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d)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e)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

f) 绿灯亮起后,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

g)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h)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i) 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j)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k)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l) 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m) 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n) 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o)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p)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q)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行驶的;

r) 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s)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t)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u)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v)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

以上两项评判从专项评判引入到综合评判,之前扣10分,现在直接不合格

w)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x)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y) 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z)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aa)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ab)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ac)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ad)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ae)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af)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ag) 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的;

ah) 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的;

ai) 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的;

aj) 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通用评判: 扣10分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a) 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b)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c)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d)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e)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f)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g)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h)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i)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j) 制动不平顺的;

k) 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专项评判

1.1.1.2.1 上车准备

a) 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b)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1.1.1.2.2 起步

a)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b) 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c) 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d) 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不合格;

e)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f)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g)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h)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i)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j)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k) 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1.1.1.2.3 直线行驶

a)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b) 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c) 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d)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1.1.1.2.4 加减挡位操作

a) 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b) 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1.1.1.2.5 变更车道

a) 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b) 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c) 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1.1.1.2.6 靠边停车

a) 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b) 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c)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d) 需要下车的,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e) 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f)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cm的,不合格;

g)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

h)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i)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j)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1.1.1.2.7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a)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b)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c) 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

d)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e) 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1.1.1.2.8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a)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b)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c) 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1.1.1.2.9 会车

a)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b)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c)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1.1.2.10 超车(新增项目)

a)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b)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c) 超车时,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d)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e) 超车后,驶回原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f) 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g)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1.1.2.11 掉头

a)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b) 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c) 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的,不合格;

d)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1.1.2.12 夜间行驶

a)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b)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c)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d)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e)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f)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g)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h) 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i) 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1.1.1.2.13 模拟夜间灯光使用

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评判按1.1.1.2.12规定执行。

还没学驾照的宝宝要加油啦!

2020年十月一号考驾照新规定是什么?

2020年十月一号考驾照新规定是:1、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2、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3、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4、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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